宝钢SPCD拉伸冷轧板电解钢板SECC系列全

价格:4550元/吨
产地:宝钢
品牌:
型号:SECC
规格:2.0*1250*2500
上海静裕金属材料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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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
冷连轧低碳钢板及钢带
(Q/BQB 403-2009 代替Q/BQB 403-2003、BZJ492-200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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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冷连轧低碳钢板及钢带的分类和代号、尺寸、外形、重量、技术要求、检验和试验、包装、标志及检验文件等。
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厚度为0.17mm~3.5mm的冷连轧低碳钢板及钢带(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)。
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*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*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GB/T 222-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
GB/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
GB/T 228-200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
GB/T 2523-2008 冷轧金属薄板(带)表面粗糙度和峰值数的测量方法
GB/T 2975-1998 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
GB/T 4336-2002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(常规法)
GB/T 5027-2007 金属薄板和薄带塑性应变比(r值)试验方法
GB/T 5028-1999 金属薄板和薄带拉伸应变硬化指数(n值)试验方法
GB/T 8170-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
GB/T 20066-200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
GB/T 20123-2006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(常规方法)
GB/T 20125-2006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
GB/T 20126-2006 非合金钢 低碳含量的测定 第2部分:感应炉(经预加热)内燃烧后红外吸收法
Q/BQB 400 冷轧产品的包装、标志及检验文件
Q/BQB 401 冷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

3 分类和代号
3.1 钢板及钢带按用途区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表 1
牌号&nbsp用途
DC01&nbsp一般用
DC03&nbsp冲压用
DC04&nbsp深冲用
DC05&nbsp特深冲用
DC06&nbsp超深冲用
DC07&nbsp特超深冲用

3.2 钢板及钢带按表面质量区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表2
级别&nbsp代号
较高级的精整表面&nbspFB
高级的精整表面&nbspFC
超高级的精整表面&nbspFD

3.3 钢板及钢带按表面结构区分如表3的规定。
表3
表 面结 构&nbsp代号
麻面&nbspD
光亮表面&nbspB


4 订货所需信息
4.1 订货时用户应提供如下信息:
a) 产品名称
b) 本产品标准号
c) 牌号
d) 产品规格及尺寸、不平度精度
e) 边缘状态
f) 表面结构
g) 表面质量级别
h) 包装方式
i) 用途
j) 其他
4.2 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及不平度精度、表面结构、表面质量级别、边缘状态及包装方式,则本标准产品按普通的尺寸及不平度精度、表面结构为麻面、FB级表面质量的切边钢带或切边钢板供货,并按供方提供的包装方式包装。

5 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
钢板及钢带的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Q/BQB 401的规定。

6 技术要求
6.1 化学成分
6.1.1 钢的化学成分(熔炼分析)应符合表4的规定。
表 4
牌号&nbsp化学成分(熔炼分析) % (质量分数)
C&nbspMn&nbspP&nbspS&nbspAlt&nbspTi
DC01 a&nbsp≤0.10&nbsp≤0.50&nbsp≤0.035&nbsp≤0.025&nbsp≥0.015&nbsp-
DC03 a&nbsp≤0.08&nbsp≤0.45&nbsp≤0.030&nbsp≤0.025&nbsp≥0.015&nbsp-
DC04 a&nbsp≤0.08&nbsp≤0.40&nbsp≤0.025&nbsp≤0.020&nbsp≥0.015&nbsp-
DC05&nbsp≤0.008&nbsp≤0.30&nbsp≤0.020&nbsp≤0.020&nbsp≥0.015&nbsp≤0.20 b
DC06&nbsp≤0.006&nbsp≤0.30&nbsp≤0.020&nbsp≤0.020&nbsp≥0.015&nbsp≤0.20 b
DC07&nbsp≤0.006&nbsp≤0.25&nbsp≤0.020&nbsp≤0.020&nbsp≥0.015&nbsp≤0.20 b
a 允许添加Nb和/或Ti。
b 允许用Nb代替部分Ti,此时Nb和Ti的总含量应不大于0.20%。


6.1.2钢板及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/T 222的规定。
6.2 冶炼方法
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冶炼。
6.3 交货状态
6.3.1钢板及钢带冷连轧后经退火及平整后交货。
6.3.2钢板及钢带通常涂油供货,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去除。在通常的包装、运输、装卸和储存条件下,供方应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,钢板及钢带表面不生锈。根据需方要求,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,亦可以不涂油供货。
6.4 力学性能
6.4.1对于牌号为DC01的钢板及钢带,其力学性能的有效期不作保证;对于牌号为DC03、DC04、DC05、DC06和DC07的钢板及钢带,应保证在制造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,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符合表5的规定。
6.4.2 由于时效的影响,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会随着储存时间的延长而变差,如屈服强度和抗拉强度的上升,断后伸长率的下降,成形性能变差、出现拉伸应变痕等,建议用户尽早使用。
表 5
牌 号
拉伸试验
r90c
n90c
屈服强度a MPa
抗拉强度